消基會抽驗牙膏 4成含防腐劑 恐傷肝腎
2016-08-12
消基會指出,因牙膏國家標準未訂防腐劑標準,抽驗30件市售牙膏竟高達4成含防腐劑,其中2件超出化粧品的防腐劑標準,長期使用恐有傷害肝、腎之嫌。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晶亮潔白的秘密,牙膏4成驗出防腐劑」記者會。
消基會代理秘書長張宏如說,牙膏天天使用,除了用在口腔中,小孩子還有誤食可能,相關成分安全需關注;消基會3月間到市面隨機購樣30件市售牙膏進行標示查核,檢驗氟及防腐劑的含量。
結果當中有12件、占4成驗出防腐劑,且當中有2支的含量超出化粧品的防腐劑標準,分別為「黑人超氟多效護理牙膏」、「云南白藥薄荷牙膏」,後者甚至超標1倍。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說明,「CNS439牙膏國家標準」規定總含氟量、重金屬、砷含量、pH值、三氯沙(Triclosan)及二甘醇係的標準,但沒有防腐劑的標準。
凌永健並說,就他所知,政府前一次檢驗已經是民國97年的事了,且「非藥用牙膏列」是日用品,為一般商品,只標示主成分,呼籲跟國外一樣,改移至「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管理,採全部成分標示,或者政府應多做一些查驗,否則防腐劑長期吃多,恐怕會傷害肝腎。
另有關總含氟量,凌永健說,長期食入、過量都有致癌危機,不過這次檢驗全都合格。
張宏如指出,30件牙膏購樣中具有完整成分標示的14件,有4件在商品宣稱的功效上,有誇大不實之嫌。
她說明,消基會分析商品廣告功效,可分為「研磨清潔、礦化強健、紓緩敏感、淨白去垢」四類,但是參考國際專業命名化粧品原料(INCI)成分表,核對商品標示對應相關功效的成分,有4件不完整,有誇大不實疑慮,呼籲經濟部商業司複查,確認後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