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反式脂肪 3年後全面禁用
2015-12-01
立法院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之一、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授權主管機關限制「人工反式脂肪」使用,食藥署將預告以三年後完全禁用為目標。食藥署食品組表示,業者應盡快調整配方和設備,未來如果違法將限期改正,否則將處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命令業者歇業、停業。
針對「人工反式脂肪」所通過的「食安法」第十五之一與四十八條修正草案,授權主管機關限制「人工反式脂肪」使用,實施日期與限制方式則由主管機關公告,違者最高可處台幣三百萬元罰鍰。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雖然有立委認為,國內食品目前使用人工反式脂肪的比例不高,應該加快實施期程,但食藥署仍將與美國同步,以三年內禁用為目標,他也呼籲業者,應該盡快調整配方和設備。
有研究證實,每天只要攝取四到五公克的「人工反式脂肪」,就會提高二成三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食藥署將著手依修正後的「食安法」研擬相關子法規及配套措施,提供民眾更完善的食品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