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車未過戶 小心罰單收不完
2015-03-27
愛車典當沒有過戶登記,罰單竟然收不完,台北市區監理所表示,一名姜先生典當一輛自用小客車輛後,業者並未依照規定辦理過去登記,姜先生不斷收到交通違規及稅費通知,不堪其擾而提出申訴,最後判處當舖業者應該全權負責費用責任,提醒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典當車輛時務必密切關注車輛是否依規過戶。
台北市區監理所指出,姜先生數年前將自用小客車典當給某當舖,流當後業者未依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又任意交由多人使用,造成累積龐大違規罰鍰及稅費未繳,姜男不堪權益受損,向裁罰機關申訴,後經管轄地方法院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判處實際使用汽車的當舖業者應負繳納相關交通違規罰鍰及稅費之責任。
台北市區監理所提醒,如因一時不便將車輛典當,又無法如期贖回,為維護自身權益,應主動辦理流當車過戶登記。此外,當舖業者於收受典當車輛後,應善盡保管責任,而在流當後應辦理過戶登記,以維護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