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今天表示,未來民眾如果駕駛車輛時吸菸,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將會被處罰新台幣600元。
交大表示,由於邊開車邊吸菸或邊騎車邊吸菸,常常發生周遭用路人眼睛被煙灰損傷或遭灼傷的意外,以及併排停車對其他用路人權益造成影響的情形日益升高,因此催生了交通管理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交大指出,立法院於民國103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民眾如果駕駛車輛時吸菸,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將罰600元、併排停車也提高處罰到2400元,相關處罰規定可望在今年上半年上路。
這次修正重點還包括駕駛人或行人因交警或義交指揮有明顯過失,因而肇事或致人肇事死傷時,得免除刑事責任的規定。
另外,無牌車、無效牌車或懸掛他車號牌者停放道路,將開罰1600元至1萬800元,並當場拖吊扣牌。
而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車輪機件脫落或胎紋深度不夠,也將開罰3000元至6000元。交大指出,這些規定正式上路的施行日期,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研訂相關執法標準,交由行政院同意後另行公布。
在法令正式施行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民眾應養成好的駕駛習慣,除可維護自身用路安全外,也可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遺憾。
此外,交大表示,網路及手機通訊體經常謠傳的交通規則「重罰規定」,例如紅燈右轉、闖紅燈、超速提高罰鍰1倍作為交通警察的年終獎金等,都是不實的謠言,交通法規的修正以經政府正式公布者為準,用路人如有疑問,可上交通部網站(http://www.motc.gov.tw/ch/index.jsp)、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各大法學資料庫查詢,以免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