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跨年晚會結束後,有少數不肖計程車駕駛趁機亂喊價,超收車資大撈一筆,乘客急著返家只好默默承受,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昨天表示,計程車應按公告費率依規定計費,跨年夜並無例外,若查證屬實,可依《公路法》處罰計程車業者9000元至9萬元。
跨年晚會大批人潮湧進信義計畫區,散場時,急著要回家的民眾,可能就會選擇搭計程車,北市一般運輸科長陳俊宏說,曾有少數計程車駕駛漫天喊價,從市政府到內湖竟要500到800元,嚇得民眾向市民熱線1999檢舉,但因沒記車牌也無法對業者開罰。
陳俊宏提醒民眾,跨年夜以上車為準,在晚間11點過後,僅屬夜間加成時段,只能依計費表上的金額加收20元,超收或喊價行為已違反規定,如遇到不肖駕駛趁跨年夜隨意喊價、溢收車資,除拒絕搭乘外,可記下車號、駕駛姓名、乘車時間地點等資料,向公運處或1999申訴檢舉。
若經查證屬實,北市府將依《公路法》處罰業者,最高可開罰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