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制當心荷包失血 違停路肩罰鍰都提高
2018-07-02
交通違規即日起有加重罰鍰規定,交通部表示,公車站10公尺內違停,提高罰鍰,機車開罰900至1200元,汽車一律開罰1200元;高速公路路肩暫停超過1小時,開罰1200元並拖吊;營業大客車違規照相逕行舉發並對駕駛記點,業者負有查證違規駕駛身分的責任。
開車族注意,7月開始,有幾項違規將加重處罰,包括公車站10公尺內違規停車,罰鍰提高至1200元;高速公路因車子拋錨暫停路肩的時間限制,縮短至超過1小時就要開罰600至1200元。
違規停車情形在台灣不論南北,都非常常見,又以車子很多但停車位很少的台北地區為最,即使畫的是紅線,還是有汽車就大喇喇地就違停在紅線上,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尤其是違停在公車站牌附近,會造成很大的危險,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因此7月起針對公車站10公尺內的違停,提高罰鍰,機車違規開罰900至1200元,汽車違停,開罰1200元,但經常搭公車的民眾就知道,根本沒有人會來開罰,罰鍰提高不如嚴格執法來得有效。
同時,針對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卻發生故障,暫停在路肩等待拖吊的時間,自7月起,將2小時的限制,縮短為1小時,違者開罰600至1200元,並且強制拖吊。
另外,針對大客車也有新措施,實施營業大客車逕行舉發案件違規記點,亦即大客車如有違規,照相逕行舉發記點,交通部認為,大客車都有出勤紀錄,業者透過出勤紀錄就能確認違規駕駛身分,半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即扣駕照1個月。